裁判员以0.1分为单位进行评分。裁判长负责决定最后得分的有效性。
比赛中,由于动作姿势欠佳,每个动作扣0.1~0.5分;
单手或双手触网,扣0.4分;
双膝或双手和双膝触网、坐网、趴或后躺触网,扣0.6分;
触及弹簧、护垫、蹦床框架或安全台部位,扣0.6分;
落或摔倒在弹簧、垫子、蹦床框架或安全台、保护垫上,扣0.8分;
落或摔倒弹出蹦床,扣1.0分;
比赛中保护人员或教练员与运动员讲话或给予暗示,每次扣0.3分;
在一套动作中,每出现一次中间(直体)跳,扣1.0分;附加动作扣1.0分;
超过规定时间扣0.1~0.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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